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

勞委會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

勞委會為協助勞工,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與激發學習各項技能,朝多元化目標發展,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,開辦「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」,本(98)年將自2月27日起受理申請,至3月27日截止。(以郵戳為憑)

勞委會指出,助學的對象為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(大學、四技、二技、五專、三專),具正式學籍學生,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勞工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:
  1. 工作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者(計算至申請截止日)且在職中。
  2. 96年度家庭收入綜合所得(申請人、配偶)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者。
  3. 子女於97年期間領有勞委會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,或曾獲國際、全國技能競賽(比賽)前3名者。
  4. 申請人子女9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。

勞委會表示,本助學金在去年辦理時,確實可鼓勵勞工家庭子女就學及技能專業化的發展,成效良好,共計5,710人獲得補助,所以今年續辦,計補助名額6,000人。

本助學金發給公立高中職學生(含五專前三年)每名5千元;私立高中職學生(含五專前三年)每名1萬元;公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二年)每名1萬元;私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二年)每名1萬5千元。

申請方式:一律採通信方式辦理,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(網址:http://cla.hilearning.hinet.net/)直接下載,亦可從勞委會會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cla.gov.tw/) 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。或即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、就業服務中心(站)、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、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。

符合申請資格之在職勞工,填妥申請書及檢附證件,逕寄勞委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受理小組,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。洽詢單位勞委會勞工福利處,電話(02)85902806~8或勞委會服務電話(02)8590-2567。

全民勞教e網頁面訊息
http://cla.hilearning.hinet.net/jsp/news/show.jsp?id=50616

1.本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作業要點   
2.勞工子女助學金申請表(A4版)   
3.98勞工子女助學金評選配分表單   
4.申請書索取處-各地方政府   
5.申請書索取處-各就業服務中心暨就業服務站   
6.申請書索取處-勞保局及各辦事處   
7.申請表郵寄封面(套)

本獎助學金請自行上網下載相關報名文件,填寫後自行寄出。不需交回註冊組。